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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执法司法协同 以最严法治保护长江生态环境 ——聚焦最高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典型案例11件,集中展现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强化协同配合、依法履职尽责,以法治力量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实践成效。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等协作配合,以协同履职提升保护效能,以从严追责彰显法治力度。在江苏省叶某军等4人污染环境案中,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协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查明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犯罪事实,科学认定危险废物、有害物质性质,依法追诉“产、运、倒”全链条犯罪,并推动8200余吨污染物规范处置。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督促推动流域协同、部门联动,着力破解“九龙治水”难题。湖南检察机关针对猛洞河源头跨行政区划流域治理难题,由湖南省检察院指定具有跨行政区划管辖职能的怀化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龙山县、桑植县检察院协同履职,督促推进矿涌水处理站建设运行、污泥规范转运、河道清理疏浚,并带动解决废渣堆存、河道侵占、源头区域路基塌陷、古树名木保护不到位等多类公益损害问题。针对生态环境受损情形,检察机关依法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修复责任、承担赔偿义务,推动污染物清理处置、受损生态修复和长效管护落实到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针对长江口滩涂湿地破坏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拆除硬质围堤,探索以碳普惠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并促成被告认购上海碳普惠Ⅰ类减排量1024吨。检察机关紧盯区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监督压实行政机关监管责任,推动从个案整改向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延伸,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贵州省瓮安县检察院针对磷石膏违规堆存、综合利用不足问题,督促清运约4.8万吨磷石膏,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助力磷化工产业绿色转型。(来源:光明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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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张综合性司机服务地图上线 超两千一百个服务站点可视化导航
本报北京5月21日电  (记者韩鑫)21日,在“司机服务地图发布暨司机权益保障研讨交流活动”上,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等机构共同发布全国首张综合性司机服务地图。该地图将全国超2100个出租汽车司机驿站和货车司机之家、充电加油设施、便民服务点等信息集纳于一体,为全国数千万司机群体提供一站式服务指引,司机打开高德地图搜索“司机服务”即可获取附近服务信息。  各地近年来持续投入建设司机驿站、完善补能设施、畅通权益保障渠道。司机服务地图的上线,首次将各地持续建设的服务资源,以统一的数字入口形式呈现在司机面前,实现从“线下建驿站”到“线上一张网”的跨越,让服务资源从“建好等人来”变为“精准送达到司机手中”。  司机服务地图设置了司机驿站、便捷补能、便民服务、政策咨询、AI助手五大板块。司机驿站板块按出租汽车司机和货车司机分类展示,全国超2100个服务站点实现可视化导航。便捷补能板块整合了充电桩、加油站、换电站资源,司机可按距离和价格智能比对。便民服务板块引入“烟火小店”榜单和洗手间、停车场等基础服务点位。AI助手可语音回答司机关于路线、服务点详情等日常咨询。  司机服务地图将持续拓展服务场景,接入更多面向新就业群体的保障举措和服务资源,同时依托服务地图推动各地司机驿站的服务标准互认和资源共享。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2日 11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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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就美丽中国新画卷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黄润秋
中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格局中占据关键地位,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十四五”时期,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我国系统谋划、扎实推进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举措,决心、力度、成效之大前所未有,为美丽中国建设进一步筑牢生态基底。同时,我国始终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各方一道积极应对全球生物多样性加速丧失的严峻挑战,以实际行动彰显负责任大国担当,持续发挥全球生态文明建设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作用,以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助力地球生命共同体建设。  多措并举,不断完善生物多样性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物多样性关系人类福祉,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这启示我们要加快构建科学高效、协同联动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治理体系,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四五”时期,我国持续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推动生物多样性治理从分散向统筹、从末端向全过程转变,制定实施新一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及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统筹考虑自然生态各要素,推进生态系统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生态安全法治体系不断健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由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作为世界上第一部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的法典,系统整合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单独设置“生态保护编”,突出系统保护理念,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更强法治根基。我国持续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解决区域突出生态破坏问题作为重点,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开展“绿盾”“网盾”“清风”“中国渔政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破坏重要生态空间和生物多样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十四五”时期,我国组织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等一批标志性工程,完成国土绿化3660万公顷、生态保护修复超540万公顷,成为全球少数几个红树林面积净增长的国家之一。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运用遥感监测等手段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问题整改,着力解决交叉重叠、边界不清、保护与发展矛盾等问题。建立健全秦岭地区跨区域生态保护协同合作机制,推动构建区域和流域层面生态保护新格局。  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平持续提升。推动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从防危止损向系统恢复转变,有效保护陆地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种群。我国濒危物种重获生机,生态空间活力重现,近500种野生动植物受威胁等级下降,300多种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稳步增长。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严格实施内陆七大重点流域和四大海域休禁渔制度。2021年至2025年,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土著鱼类351种,种类数比禁渔前(2017年—2020年)增加43种。长江江豚自然种群数量实现历史性止跌回升,成为长江生态持续向好的生动注脚。统筹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不断完善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机制。  科技支撑能力有力提升。围绕生物多样性丧失与减缓、智能监测与评估、濒危物种保护等短板弱项,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技攻关,深入开展基础理论、关键技术和实践方法研究。强化国家基因组科学数据中心、中国生物多样性监测与研究网络、深圳国家基因库等平台建设,系统科学保存和管理遗传资源信息。广泛应用红外相机、雷达相机、鸟类声纹监测仪等智能化装备,精准记录物种生活习性。创新应用环境DNA技术,实现对水生生物高效、无创、精准识别。  全社会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成功举办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公众科普与实践参与,推动保护理念走进基层、融入生活、深入人心。强化部门协同、区域联动、公众监督,引导经营主体、公益组织、基层群众积极投身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提档升级,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与可持续利用模式,真正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携手同心,共建共享地球生命共同体  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峰会上发出倡议:“我们要同心协力,抓紧行动,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共建万物和谐的美丽家园。”呼吁各方进一步加强合作以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挑战,彰显了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大国担当。  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主席国,我国推动达成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擘画蓝图,开启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新篇章。  认真履行国际责任,充分展现大国担当。近年来,我国已成为《公约》及其议定书核心预算最大捐助国,同时也是全球环境基金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捐资国。2021年,我国宣布设立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以下简称“昆明基金”),支持发展中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目前已资助两批共31个项目,惠及45个发展中国家,有力促进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获得国际社会广泛赞誉。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有效凝聚国际共识。在《公约》历次谈判与会议中,我国坚持做积极推动者、建设性协调者角色,推动多边治理进程取得积极成果。推动各缔约方对标“昆蒙框架”更新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与行动计划,助力生物多样性主流化。今年,正式向联合国《公约》秘书处提交第七次国家履约报告,全面总结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与实践经验。  不断强化交流合作,持续分享治理经验。举办“昆蒙框架”实施倡议国际研讨会。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与共建国家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广泛开展合作、分享经验,提供能力建设支持。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形成一系列政策研究成果,为国内外政策制定提供重要参考。“十四五”时期,我国与多国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有关国家开展30多次跨境科考,有效促进国际生物多样性治理经验共享与能力提升。  久久为功,努力开创“十五五”生物多样性保护新局面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我们要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导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建设现代化的生物多样性监测监管体系,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持续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和水平,以中国之治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提供坚实支撑。  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系统优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落实分级管理和分区管控,开展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加强重要江河湖库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完善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因地制宜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  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推进“绿盾”重要生态空间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严厉打击非法捕猎、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加强种质资源系统保护与可持续利用,加快建立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制度,守护好国家生物遗传资源宝库。强化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管控,坚决守住国家生物安全底线。持续引领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推进昆明基金全球项目遴选,推动实现“昆蒙框架”目标。  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统一监管。加强对生态和环境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契机,持续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与制度,健全调查、监测、评估体系,建立监督性评估机制。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评估,推动优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强化科技支撑赋能,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凝聚全社会合力,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效能。  天地万物共生共荣,人与自然唇齿相依。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筑牢绿水青山生态根基,共建万物和谐美丽家园,让中华大地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万物生生不息,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生态环境部部长)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2日 10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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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 破解被继承人去世后债务清偿难题(法治聚焦)
继承人以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到遗产吗?对下落不明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如何处分?虚假放弃继承有哪些法律后果?……今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最高人民法院21日发布5件民法典遗产管理人制度典型案例,聚焦遗产管理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兼顾维护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合法权益,破解被继承人死亡后债务清偿难题。  继承人不得在放弃继承的同时仍然占有、处分遗产  债务人去世,继承人放弃继承,借款还能要回来吗?在最高法发布的一起案例中,华某公司、马某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华某公司、马某曾借款10万元给杨某君。杨某君去世后,华某公司、马某为追讨欠款,将继承人告到法院,要求杨某君父亲杨某、母亲张某、女儿程某归还借款。  然而,3名继承人均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杨某君的全部遗产,因此,华某公司、马某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判决后,杨某领取了杨某君的遗产。此后,华某公司、马某提起上诉,并另行申请指定某区民政局为杨某君的遗产管理人。  法院经过调解,促成3名继承人与华某公司、马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律师费,且已实际还款5万元。  继承人放弃继承,转而又占有遗产,这样的行为法律如何评价?  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这一制度旨在避免遗产管理“落空”,不应成为继承人逃避责任的“工具”。  “3名继承人虽书面表示放弃继承,但实际领取杨某君的遗产并作出处分,其行为与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完全相悖,表明实际并未放弃继承,因此应承担相应义务,债权人应直接以继承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依法及时兑现权利。”审理法院认为,本案不符合由民政局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法定条件,防止继承人利用法定程序“两头占”。  “诚信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案对于继承人‘假放弃真逃债’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清晰的行为指引。”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  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提供较多帮扶的,可以分得适当遗产  不是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提供了较多帮扶,能分遗产吗?  在一起案例中,葛甲、黎某作为被继承人葛乙的堂弟、弟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自2019年6月起,二人时常探望独自居住的葛乙,并在其癫痫发作时予以照顾、送医治疗,在葛乙死亡后,为其办理丧事及扫墓祭奠。  葛乙生前未订立遗嘱,又没有继承人,葛甲、黎某认为自己对葛乙扶养较多,应分得遗产。于是,二人便以葛乙生前住所地的某区民政局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分得全部遗产。  为何要以民政局为被告?根据民法典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审理法院表示,双方当事人对于某区民政局依法担任葛乙的遗产管理人均无争议,在此情况下,可以经过释明,在该继承纠纷案件判决中一并列明指定遗产管理人的判项,不要求当事人另行提起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特别程序,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  二人能否继承全部遗产呢?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二人对葛乙并不负有法定扶养义务,而是出于亲情、道义自愿提供扶助和照料,依法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审理法院认为,葛甲、黎某并非葛乙的继承人,无法定扶养义务,在葛乙生前扶养照顾较多,在其死后为其办理后事并进行祭奠,综合考虑二人对葛乙的扶养时间为3年左右,以及扶养内容、扶养程度、遗产数额等因素,认定葛甲、黎某尚不足以分得全部遗产。判决二人分得葛乙名下的银行存款、保险利益共计130万余元。  葛乙没有继承人,也没有受遗赠人,其余的财产怎么办?根据民法典关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的处理规定,判决生效后,根据某区民政局申请,葛乙的其余遗产即案涉房产,依法经法院拍卖、变卖后,所得钱款收归国有,用于公益事业,由该区民政局管理。  “审理法院判决二人分得与扶养行为相适应的遗产,体现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该案也彰显对传统美德的传承,弘扬了和谐、公正、法治、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下落不明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可由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代管,并由公证处专户提存  如果继承人下落不明,怎么确定遗产管理人?  在一起案例中,独居老人许某芳去世后,其侄子徐某华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法院查明,许某芳唯一的继承人为其弟弟许某森,自1951年至香港生活,现下落不明。  为避免遗产毁损、灭失风险,法院参照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规定的“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形,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遂判决指定某区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  多人以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为由,主张继承遗产应如何处理?  许某芳“干女儿”沈某红提起诉讼称,许某芳生前曾表示名下房屋在过世后归沈某红所有,请求继承案涉房屋。徐某华提出反对,并提交了一份代书遗嘱。  “沈某红未能提交充分证据,难以认定其对许某芳扶养较多,故对其继承许某芳遗产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徐某华提供的遗嘱,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要件,故对该遗嘱效力不予认可。”审理法院经过实地走访、询问,证实唯一继承人许某森并未照顾许某芳,因此应当少分遗产。自2001年至2015年许某芳去世,其一直由徐某华照顾,治病就医、日常生活、养老送终亦由徐某华帮扶,徐某华可以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得适当遗产。  继承人下落不明,继承份额怎么办?  继承人虽下落不明,但仍然依法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可以在判决其继承遗产份额的同时,确定由遗产管理人负责保管遗产。  最终,法院判决由徐某华继承案涉房屋,并由其向许某森支付遗产分割款30万元。对许某森应继承份额,确定由许某芳生前住所地的某区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代管,后续由公证处提存。  “本案判决由徐某华继承房屋,并由其向许某森支付部分遗产分割款,因许某森下落不明,交某区民政局代管,由公证处提存,解决了继承人下落不明时的遗产管理等继承难题。”最高法民一庭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增强了遗产处理的质效和公信力,在充分发挥遗产效用的同时,为当事人提供便利。公证处“一案一户”专户提存,独立于利害关系人,防范遗产被挪用等风险。民政部门和公证机构依法履职,搭建了合法、稳定、公正、透明的遗产管理框架,有利于保障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2日 08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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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消费投诉集中在七领域 平均涉诉金额超过七千元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近期《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47.01万件,同比增长1.8%。在众多投诉案件中,技能培训领域消费纠纷值得关注。  随着职业转型需求增加及数字经济发展,各类技能培训迅速扩张,新型培训模式不断涌现,部分经营者借助新概念、新平台、新营销方式招生揽客,诱导消费、违规收费、履约不足等问题也随之增多。  中消协投诉部副主任郭耀宗介绍,当前技能培训领域消费纠纷呈现出类型多样化、营销套路化、风险金融化等特点,培训服务投诉主要集中在数字技能、配音、职业资格、招录考试、学历提升、驾校、网络理财7个领域,平均涉诉金额超过7000元,具有预付式消费特征。  在数字技能培训类投诉方面,一些经营者抓住大学生、待业人员、希望兼职增收群体以及部分老年消费者急于跟上时代发展、寻求副业变现的心理,利用“短视频带货”等新概念、新风口进行包装营销,诱导消费者报名。相关领域问题主要有:一是虚假宣传、夸大收益承诺。经营者在宣传中使用“学会即可接单”“轻松月入过万”等表述,或者展示所谓“成功案例”“高收入截图”制造营销假象。二是投诉中均不同程度存在“先学后付”“分期缴费”的营销模式。消费者事后才发现,所谓“分期”实质上是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剧了纠纷复杂性。三是课程质量与服务履约缩水。实际课程内容多为基础软件操作、碎片化资料,实用性弱。四是退费难集中。消费者在报名后短时间内即提出退费,甚至尚未正式上课、未实际使用课程,仍被经营者以“已开课不退”“一经报名概不退款”等理由拒绝退费,或收取高额违约金。  在职业资格培训类投诉方面,内容主要集中在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公共营养师等职业资格培训服务,部分经营者通过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拖延履约等方式诱导报名缴费。一是虚假宣传、夸大承诺问题突出。培训机构以“包过”“不过退款”“快速拿证”等话术进行宣传,诱导消费者报名。二是未按约履行、拖延服务问题。商家在收取费用后,未能按约定时间安排报名、培训、考试或其他服务。三是退费纠纷集中、拒绝退款现象普遍。消费者反映机构在未提供完整服务、未实现约定目标或消费者要求解除服务后,仍以“已开课”“已激活”“有学习记录”“不符合退款条件”等理由拒绝退费,或者拖延退费、减少退费、附加不合理扣费条件。四是资质存疑、无证经营。消费者反映部分机构未依法取得相关培训资质、备案手续或以相关名义开展培训、代办、辅导等业务。  在驾校培训服务类投诉方面,部分驾校在招生宣传、收费管理、培训安排、合同履行和退费处置等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相关纠纷具有较强共性。一是退费纠纷高发。消费者普遍反映驾校存在退费标准不清、扣费项目过多等问题。在未体检、未建档、未预约考试,或者仅参加少量培训、仅完成部分科目学习的情况下提出退费时,驾校却进行大额扣款,有的甚至以“内部规定”“行业惯例”为由拒绝退款。二是收费不透明、项目不规范,乱收费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培训服务履行不到位。消费者反映报名后长期无法正常练车,教练安排混乱,培训频次低,预约难、排队久、练车时间无法保障。  在网络理财课程类投诉方面,部分网络理财公司借助直播间、短视频平台、社交平台等渠道以免费学习、低价体验、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吸引消费者报名,诱导消费者支付数千元购买“课程”。相关投诉中,老年消费者占比较高。一是宣传承诺失真,收益误导问题突出。部分理财类培训机构,有意模糊提供课程培训与实现投资收益之间的界限。二是收费层层递进。部分商家先以低价课程作为“体验课”“入门课”吸引消费者付款,降低首次成交门槛,然后又以要想真正学会必须升级为由,引导再次付款。三是课程内容晦涩难懂。四是退款诉求集中。  郭耀宗分析,7类培训服务投诉虽分属不同业态,但普遍指向前端营销失真、合同约定失衡、中端履约缩水、后续退款受阻等共性问题。建议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意识,把治理重心前移到源头准入和宣传招生环节,把监管措施延伸到履约、退费和售后处置全过程,推动形成事前规范、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相衔接的治理体系。加强对老年人、学生等重点人群的保护。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1日 13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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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致贵州多地受灾 各方全力抢险救援
“到我背上来,我背你下去!”面对已经体力透支的老人,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九条龙消防救援站消防员何江毫不犹豫地将其背在背上,在晃荡不稳的梯桥上俯身撤离,最终到达安全地带。这是5月19日上午发生在黔南州贵定县昌明镇秀河村的一幕。5月18日以来,突如其来的强降雨席卷黔南州贵定县、都匀市以及黔东南州麻江县、从江县,其中,贵定县昌明镇受灾尤其严重。记者连续两日在现场看到,山洪冲进村庄,冲毁道路、农田,部分来不及转移的群众情况十分危急。19日下午,记者在贵定县昌明镇铁锁岩村的山体滑坡点看到,大量的泥沙将道路彻底阻断,顺着山势冲入谷底。残垣断壁的房屋、损毁的汽车散落在山坡上。公安、消防等救援队伍徒步走过滑坡区域,顺着安全路线在下方开展搜寻救援。19日16时左右,天边乌云开始聚集,随时可能再次降雨。而此时,滑坡点周围的村民仍然在陆续往外撤离,撤离路线还要经过滑坡区域,十分危险。“不仅要搜救,还要抓紧撤离。马上组织滑坡点两头的村民往其他安全地区转移,天黑之前必须完成!”现场一名指挥救援的负责人说。动员转移很快开始。贵定县公安局政委罗舰带队动员一户人家撤离,家中只有老人和7岁的孩子,行动不便。眼看天色变暗,随时可能下雨,罗舰背着孩子就往外走,徒步走出滑坡区域,10多分钟后,一家人安全撤离。记者了解到,截至20日上午10时,铁锁岩村山体滑坡区域附近村民全部撤离,共安全转移31户90人。在都匀市广惠街道,消防员朱洪镇在紧急关头用锁钩将自己与老人牢牢绑定,顶着水流阻力成功将老人护送至安全区域。在暴雨洪灾中,最先遭到重创的就是电力、交通和通信。灾害发生后,贵定县昌明镇部分村庄一度处于失联状态,电力、道路、通信全部中断,救援十分困难。“我们是19日傍晚6点步行到达铁锁岩村的,现场已经开始天黑,救援工作很难开展。”南方电网贵州都匀贵定供电局营配指挥班经理张浩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置,“我们挨家挨户排查险情、劝导群众,又将200盏应急照明灯以及大量救援物资分发到村民手中。”记者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获悉,受连续两日特大暴雨及上游来水影响,贵州省多地10千伏线路停运209条。贵州电网公司及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机制,组建前线指挥部,全力以赴做好抢修复电和救灾供电保障工作。截至20日17时,已抢修恢复153条线路,超七成用户恢复供电。5月20日一大早,来自各地的志愿者将大量饮用水、纸巾、创可贴、洗漱用品、食品等救灾物资送到昌明镇政府驻地。贵州车友会的20多名志愿者自驾车辆带来了1000件饮用水。在黔东南州从江县,各部门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下沉各村开展防范应对工作,全力筑牢防汛“安全堤”。由于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研判到位、转移及时,从江县有3户12间房屋倒塌,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记者蒋成、杨欣)(来源:新华社,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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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通报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 侵害民营经济合法利益违法犯罪呈现3个新特点
5月20日,公安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举措和成效情况。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华列兵介绍,202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聚焦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突出经济犯罪活动,截至今年4月底,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2.8万起,挽回经济损失375亿元。  发布会上,公布了2025年以来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20起典型案例,江苏封某某等人串通投标案就是其中一起。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侦查发现,2022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封某某为在东海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顺利中标,支付好处费给中间人,由中间人联系有建设资质的10余家公司,对上述农田建设项目多标段进行全量撒网式投标。最终封某某控制的围标公司两次中标,涉及金额3400万元。随后,封某某指使他人将中标项目转包给第三人,从中非法获利。2025年8月,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以犯串通投标罪依法判处封某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论是串通投标,还是职务侵占、合同诈骗等案件类型,侵害民营经济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有哪些特点?江苏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周宇介绍,此类犯罪主要呈现3个新特点:一是金融领域涉企犯罪突出。不法分子针对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需求,形成覆盖“职业背贷人”“包装中介”“评估机构串通”等环节犯罪链条,呈现团伙化、产业化特征。二是内部职务犯罪隐蔽性强。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利用采购、销售、财务等职权实施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犯罪手法隐蔽、持续周期长。三是跨区域作案特征明显。不法分子利用供应链跨区域分布的特点,在原材料采购、代加工、物流运输、销售回款等多个环节设置骗局,受害企业可能分布在不同地市甚至多个省份。  为了更好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各地公安机关一方面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在创新完善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先后打造形成了北京“经吾卫”警企服务站、天津“企业服务日”、上海“蓝鲸”护企工作站、浙江“11087·亲清在浙里”、福建“亲清八闽”、四川“蜀警安企”等一系列护企安商品牌,依托警企联系服务机制,通过访企问需、助企纾困等方式,及时回应企业关切、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企业欢迎。  “我们坚持精准服务,围绕构建‘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的新型警企关系,健全完善嵌入式警企联络服务机制,在警企沟通联络、咨询诉求办理、重大事项会商等方面提供集成服务。”周宇表示,聚焦民营企业最关切的痛点盲点,以“企业点单+公安接单”方式提供定制化法治宣讲和“平安体检”,着力变“事后救济”为“事前预防”。  警方提醒广大民营企业家,增强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合同审查、物资采购、财务审批等重点环节,加强内部廉洁教育,从源头挤压经济犯罪滋生土壤。警方正告不法分子:公安机关对侵害企业经济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任何企图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侯竣元参与采写)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1日 12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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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4月全国企业销售收入稳步增长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王观)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发票数据显示:今年1—4月,全国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呈现多方面亮点。  工业保持较快增长。1—4月,工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6%,其中制造业、采矿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9%、6.4%,均保持较快增长态势。装备制造业持续发挥“压舱石”作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7.6%,特别是计算机通信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器材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4.7%、10.3%和9.1%。  新动能行业发展壮大。1—4月,高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5.3%,其中高技术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4.9%,占全部制造业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8.1%,占比较去年同期提高1.3个百分点。数字产业化活力持续释放。1—4月,数字经济核心产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4%,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12.9%和12.3%。  人工智能带动作用显现。1—4月,与人工智能生产和应用直接相关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70%、54.4%;与人工智能终端应用相关的智能车载设备、机器人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50.7%、27.5%。  消费潜力持续释放。1—4月,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有奖发票等政策带动下,通信设备零售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7.4%。同时,服务消费市场热度不减,休闲观光活动、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文体娱乐业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2%、14.6%和14%;餐饮配送服务、民宿服务销售收入同比分别增长7.7%和14.1%。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0日 02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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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明确34项重点任务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林丽鹂)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026年工作要点》,提出34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持续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创新监管治理方式、提升发展服务能力,以更优环境、更实举措、更强支撑,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强化民营经济法治政策保障方面,完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与涉企收费监管制度,丰富信用激励手段与技贸强企措施,强化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政策供给。在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方面,坚决破除壁垒,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强化反垄断合规宣传和指导,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在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方面,探索非现场、无接触式、扫码入企等监管模式,提高行政执法公正文明水平,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在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能力方面,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持续打造“信用+服务”品牌,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20日 07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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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辆八十八元,需提前预约 铁路部门试点“自行车随身行”服务
本报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李心萍)记者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客运中心获悉:5月19日起,铁路部门将在京张高铁北京北至崇礼各车站间运行的G字头动车组列车试点推出“自行车随身行”服务。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线上预约并付费,经车站安检和规范包装,可携带符合规定的自行车同车出行,此举将为骑行爱好者跨区域出行提供更多便利。  铁路部门在充分借鉴“雪具便利行”服务运营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旅客安全、乘车秩序和自行车运输特点等因素,对部分动车组列车二等座车厢部分座椅进行了适应性改造,设置专门的“自行车存放处”,同时在沿线车站设置专属安检通道,开展“自行车随身行”服务。  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自行车服务”版块查询服务信息,购买指定列车车票后,可在购票成功页面选择“自行车随身行”服务并预约付费。该服务在开车前均可办理,开车前1小时可取消订单并全额退款。乘车前,旅客须提前拆卸自行车前轮,并使用装车袋妥善包装,铁路部门将提供专属工具和可循环使用的自行车装车袋,不另行收取费用。随后,旅客可凭购票信息及“自行车随身行”服务订单通过车站专属通道安检、验票,经核验无误后进站乘车。  上车后,旅客需将自行车妥善放置于指定的“自行车存放处”并确保捆扎牢固。列车运行途中,铁路工作人员动态巡视,保障运输安全。列车到站后,旅客需将铁路部门提供的自行车装车袋在出站口交还铁路工作人员。  试点初期,“自行车随身行”服务定价为88元每辆,旅客可在乘车结束后180日内通过铁路12306客户端开具电子发票。由于每趟动车组列车自行车的装载能力有限,建议有需要的旅客提前规划行程、尽早完成线上预约。  《 人民日报 》( 2026年05月19日 14 版)(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删除)
社会与环境
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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